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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5.3.1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一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一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四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请问具体应如何操作来实现等时间间隔采集样品?
例如非甲烷总烃使用气袋采集,属于瞬时采样,应在一小时内采集四个样品来获取平均值。
按照该标准中等时间间隔的意思,会有2种采样方式,第一种:四次采样时间依次为11:00、11:15、11:30、11:45;第二种:四次采样时间依次为11:00、11:20、11:40、12:00。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采集样品的时间为11:00~11:45,能否满足该标准中任何一小时浓度平均值的限值要求;如果是第二种采样方式,能否视为满足了该标准中在一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样品的要求?
回复:
您好。
在1小时的等时间间隔采样时,应先确保瞬时采样样品在所属时间段内具有代表性,能捕捉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最高值,若样品采集满足以上条件,两种采样方式均可。
如果采样时段污染物浓度波动较大,则应选择更具代表性的采样方法,按照相关污染物分析方法进行采样,如吸附管或气袋采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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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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