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云浮某陶瓷厂项目,外购煤做原料,在厂内煤气发生站内加工成煤制气。
煤制气作为陶瓷生产线的燃料,请问是否属于高污染燃料,陶瓷项目中使用煤制气是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还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回复:
您好。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陶瓷制品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产150万件及以上的卫生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产250万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高污染燃料问题请径询《高污染燃料目录》发布单位。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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