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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12821211   /  2020-5-24 08:45  /   0 人收藏

背景:堆积体挖除,施工方法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合同约定大于0.7方孤石按石方计量结算,由监理现场根据开挖揭露逐一计量。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如下问题:1、工期紧,现场工作面多,监理不可能时时监督计量,导致部分开挖石方少计,漏记;2、机械开挖过程中,因操作人员的认识有限及工作的连续性,不可避免的将部分石方直接挖装,导致石方漏记。运行一段时间,施工单位认为该方法对自身极为不利,要求业主调整计量方式。业主同意调整,组织监理、勘测、设计、测量中心、施工几方现场商定计量方法。
        本人为勘测方,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自认为该问题是由于合同中对于土、石计量方法的条款的变更,应由业主重新确定计量方式即可,不涉及勘测问题,但业主认为没有必要发文确定计量方法,只召集各方现场商定计量方法。针对上述业主做法,提出下列问题望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问题:1、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2、这种情况下,确定土石比由谁牵头;
                   3、土石比例是否应由勘测方确定;
                   4、确定土石比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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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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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成这个样子只能说明业主不成熟。
这不是技术能解决的。不要把火往勘测方引。
土方施工一般是有“裆”的人在搞。
最好结果是土方老大和业主老大坐下来重新谈判。
你如果不能独挡一面,你的最好做法是不去纠结土石比,谁发你钱你听谁的。
都是钱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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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解答,我会仔细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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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比例问题来源于业主和施工方争议,只能由他们确定一个双方认可的判断标准。
勘测方属第三方,可以提建议,没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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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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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业主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或者说这项合同条款是只懂技术的无权人士定的。
做为勘测方,若业主非要说个什么,也就将土定名,或碎石土,或粗粒混合土,或细粒土,再然后只能让业主和施工方去扯了。
很类似经常遇到的,施工方经想把残积土变为强风化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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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开挖施工前,场地情况未知,勘测可提出技术方案估算土石比,各方无异议后可按技术方案确定的方量计价;开挖过程中,现场情况一目了然,所见即所得,按量测的方量计算土石比,和勘察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甲方和施工方之间计量及计价方式的争议,与技术无关,这种情况下不说话为好,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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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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