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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900-451-13 的采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把运输调整为不按危废处理,把进入生化垃圾填埋场处理的方式豁免为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那么请问回收经营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后的废树脂粉再利用,需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吗
回复:
   你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21版)》规定,采用破碎分选方式回收废覆铜板、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900-451-13)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除规定的豁免环节外,利用等其余情形环节均需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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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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