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以下简称“山东煤矿”)位于横山县城东北直距约 18km 处,行政区划隶属横山县波罗镇管辖,其采矿权人与矿山同名,亦为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 2017 年 2 月 20 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 号”文《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施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矿山企业不再单独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后的方案以采矿权为单位进行编制。 山东煤矿始建于 1996 年,多年来采矿权几经变更。早在 2000 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山东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6100000032264(现已注销),有效期为 1999 年 12 月至 2002年 12 月,生产规模 0.15 Mt/a,井田面积 5.81km 2 ;从 2002 年至 2012 年期间,山东煤矿范围及位置发生改变,采矿证证号变更为 C6100002009081120031813,有效期为 2012 年 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10 日,生产规模 0.15 Mt/a,井田范围由 4 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面积 2.79km 2 ;2015 年 4 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相关规定,以“陕国土资矿函[2015]30 号”文件《关于同意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恢复井田范围的批复》同意恢复山东煤矿原井田范围面积 5.81km 2 ,该范围由 6 个拐点坐标圈定,其中,包括与现山东煤矿采矿许可证重叠面积 1.31 km 2 ,和现采矿证范围外扩大面积 4.50 km 2 。恢复范围后的山东煤矿开采 3 号煤层,开采标高开采标高:+910~+960m,设计生产规模 0.60Mt/a,矿井服务年限为 11.5a。 由于山东煤矿矿权范围变更、开采规模扩大,且在此之前从未编制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200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矿山企业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因此,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委托我院编制《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urlattach=https://pan.baidu.com/s/1TLMUlgX46Vsb9mujzXgbEA,,0,0]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urlatta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