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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升富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以下简称“升富煤矿”),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城西北方向 25km,行政区划属神木县锦界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10]214号),神木县锦界北长胜煤矿整合区由“神木县大柳塔镇大渠一矿”、“神木县大柳塔镇布袋壕炭窑渠煤矿”、“神木县大柳塔镇昌盛煤矿”、“神木县大柳塔镇贺川母河沟煤矿”、“神木县大柳塔镇后柳塔煤矿”、“神木县大柳塔沙峁哈拉沟煤矿”、“神木县永兴乡七里庙一矿”、“神木县永兴乡店沟煤矿”、“神木县店塔镇小蒜沟联办煤矿”和“神木县大柳塔镇郝家壕村办煤矿”10 个煤矿异地置换整合而成,由神木县升富矿业有限公司开发。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划定神木县锦界北长胜煤矿整合区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11]13 号)划定了矿区范围,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14]9 号文延长该矿区范围预留期,陕国土资矿采划[2016]11 号文延续该矿区范围预留期。
2012 7 31 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复[2012]79号”文对开采设计进行了批复。
2012 7 月,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编写了《神木县升富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通过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的审查。其后该煤矿并未开展建设与生产,所以原方案所提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并未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规[2016]21 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国土资环发[2017]11 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 5 月神木县升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神木县升富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urlattach=https://pan.baidu.com/s/1a_8Ug22Mv9H7JmkI2azKkQ,,0,0]神木县升富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url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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